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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伪造、盗窃、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專用標志罪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4-5-14 15:15
標題: 伪造、盗窃、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專用標志罪
赖建平状師,1995年5月起頭状師执業,北京市状師协會申请状師执業职員口试稽核考官,北京市状師协會刑民交织法令事件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向阳律协刑奇迹務钻研會委員,現执業於泰和泰(北京)状師事件所,經状師專業程度评审委員會表决經由過程刑事状師的專業認證,專注於刑奇迹務,在近三十年的状師职業生活中,堆集了丰硕的打點刑事案件和經濟案件的履历和技能。

捏造、偷盗、交易、不法供给、不法利用武装军队專用標記罪

1、观點

捏造、偷盗、交易、不法供给、不法利用武装军队專用標記罪,是指捏造、偷盗、交易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情節紧张的举動。

2、法條

我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款【捏造、偷盗、交易、不法供给、不法利用武装军队專用標記罪】劃定,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情節紧张的,處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并處或单惩罚金;情節出格紧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如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单元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单元判惩罚金,并對其直接賣力的主管职員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員,按照各該款的劃定惩罚。

3、條则解读

第三款是關於捏造、偷盗、交易、不法供给、不法利用武装军队專用標記罪及其惩罚的劃定。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是為便於社會外界辨認,表白武装军队身份,用於履行军队公事的場合、車輛等的形状標識表記標帜,包含军車号牌、军衔標記、军徽、臂章和特種军队或某些军队履行出格使命時專用的出格標記等。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的举動,粉碎了部队的正常辦理秩序,滋扰了军队正常的军事练習,壯陽保健品,废弛部队的形象,風险國防长處,必需重辦。構本錢款犯法應具有如下前提:

1.举動人出於主观的成心。

2.举動人在客观上施行了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的举動。理當明白的是,這里所說的“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既包含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真的專用標記,也包含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捏造、變造等假的專用標記。

3.举動人的举動必需到达情節紧张的水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關於打點波折武装军队制式打扮、車輛号牌辦理秩序等刑事案件详细利用法令若干問題的诠释》第三條的相干劃定,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具備以下情景之一的,理當認定為本款劃定的“情節紧张”,以捏造、偷盗、交易、不法供给、不法利用武装军队專用標記罪科罪惩罚:(1)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队军以上带领構造車輛号牌一副以上或其他車輛号牌三副以上的;(2)不法供给、利用军以上带领構造車輛号牌以外的其他車輛号牌累頸椎按摩儀,计六個月以上的;(3)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军徽、军旗、兵種符号或其他军用標記合计一百件(副)以上的;(4)造成紧张後果或卑劣影响的。施行上述劃定的举動,具備以下情景之一的,理當認定為本款劃定的“情節出格紧张”:(1)数目到达上述(1)、(3)項劃定尺度五倍以上的;(2)不法供给、利用军以上带领構造車輛号牌累计六個月以上或其他車輛号牌累计一年以上的;(3)造成出格紧张後果或出格卑劣影响的。

按照本款的劃定,對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情節紧张的,處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并處或单惩罚金;情節出格紧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如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第四款是關於单元犯法的劃定。按照本款劃定,单元可以成為第二款劃定的不法出產、交易武装军队制式打扮的犯法的主體,也能够成為第三款劃定的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的犯法的主體。按照本款劃定,单元構本錢條第二款、第三款犯法的,除對单元判惩罚金外,對其直接賣力的主管职員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員,按照各該款的劃定惩罚。

4、立案追诉尺度

最高人民查察院 公安部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查察院 公安部關於公安構造统领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尺度的劃定(一)的弥補劃定》的通知

公通字〔2017〕12号

十5、在《立案追诉尺度(一)》第九十四條後增长一條,作為第94條之一:[捏造、偷盗、交易、不法供给、不法利用武装军队專用標記案(刑法第375條第三款)]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涉嫌以下情景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诉:

(一)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队军以上带领構造車輛号牌1副以上或其他車輛号牌3副以上的;

(二)不法供给、利用军以上带领構造車輛号牌以外的其他車輛号牌累计6個月以上的;

(三)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军徽、军旗天然安眠藥,、兵種符号或其他军用標記合计100件(副)以上的;

(四)造成紧张後果或卑劣影响的。

偷盗、交易、供给、利用捏造、變造的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情節紧张的,應予立案追诉。

5、相干劃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關於打點波折武装军队制式打扮、車輛号牌辦理秩序等刑事案件详细利用法令若干問題的诠释

法释〔2011〕16号

第三條 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具備以下情景之一的,理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款劃定的“情節紧张”,以捏造、偷盗、交易、不法供给、不法利用武装军队專用標記罪科罪惩罚:

(一)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武装军教育機構,队军以上带领構造車輛号牌一副以上或其他車輛号牌三副以上的;

(二)不法供给、利用军以上带领構造車輛号牌以外的其他車輛号牌累计六個月以上的;

(三)捏造、偷盗、交易或不法供给、利用军徽、军旗、兵種符号或其他军用標記合计一百件(副)以上的;

(四)造成紧张後果或卑劣影响的。

施行前款劃定的举動,具備以下情景之一的,理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款劃定的“情節出格紧张”:

(一)数目到达前款第(一)、(三)項劃定尺度五倍以上的;

(二)不法供给、利用军以上带领構造車輛号牌累计六個月以上或其他車輛号牌累计一年以上的;

(三)造成出格紧张後果或出格卑劣影响的。

第四條 交易、偷盗、掠取捏造、變造的武装军队公牍、證件、印章的,交易仿造的現行設備的武装军队制式打扮情節紧张的,偷盗、交易、供给、利用捏造、變造的武装军队車輛号牌等專用標記情節紧张的,理當究查刑事责任。科罪量刑尺度合用本诠释第一汽車清潔劑,至第三條的劃定。

第五條 明知别人施行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劃定的犯恶行為,而為其出產、供给專用質料或供给資金、账号、技能、出產谋劃場合等帮忙的,以共犯論處。

第六條 施行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劃定的犯恶行為,同時又组成逃税、欺骗、冒放逐人冒名行骗等犯法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劃定科罪惩罚。

第七條 单元施行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劃定的犯恶行為,對单元判惩罚金,并對其直接賣力的主管职員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員,别離按照本诠释的有關劃定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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